执行委员会行使董事会授予的权力、权限和酌情决定权,管理本行及其附属公司的业务和日常运作,特别是检讨策略计划和营运计划及建立有效的管治理架构及机制。
施颖茵 JP
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审核委员会负责监督有关财务报告及内部财务监控的事宜,特别是检讨财务报表、有关财务表现的正式公告及披露之完整性;内部稽核及外部审核程序的成效;及内部财务监控制度的成效。
彼等均为本行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审核委员会的职责请参考"审核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郭敬文
独立非执行董事
风险委员会负责监督影响本行及其附属公司的风险相关事项,包括风险管治、内部监控制度(内部财务监控除外)及企业文化有关事项。
彼等均为本行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风险委员会的职责请参考"风险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王小彬
独立非执行董事
薪酬委员会负责监督有关影响本行及其附属公司薪酬事宜,特别是确保该薪酬架构能吸引、保留并激发具素质的个别人员,支持本行的成功发展;监督本行薪酬政策的执行及运作情况,与汇丰集团薪酬架构一致;确保该薪酬架构符合任何相关当地法律、规则或法例;及确保该薪酬架构符合本行承受风险水平、业务策略、文化与价值及长远利益。
彼等均为本行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薪酬委员会的职责请参考"薪酬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钟郝仪
独立非执行董事
提名委员会("委员会")须就领导董事委任程序,以及物色和提名董事人选予董事会通过之事宜,向董事会负责。委员会亦须根据有关职位及其责任,以及该职位所需之知识、经验与能力,甄选及提名具备合适条件的人选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当中以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大多数。
提名委员会的职责请参考"提名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利蕴莲
独立非执行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