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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索偿程序

申请索偿

索偿程序 - 了解索偿程序详情及更多相关资讯。

如你使用汇丰保险疗卡接受治疗,无须索偿。

  1. 登记时出示你的医疗卡
  2. 完成治疗或出院时于网络医疗机构准备的赔偿文件上签署

如你未能以汇丰保险医疗卡缴付费用,请先自行缴付然后向汇丰保险申请索偿。

        1. 收集所需文件

• 收据正本
• 账单及正式收据
• 医生收费单
• 医疗报告
• 转介信(如有)

        2. 请于完成治疗或出院后90日内向汇丰保险递交已填妥的赔偿申请表*及所有所需文件

 
*若赔偿申请人入住香港公立医院(香港医管局辖下公立医院之普通病房),出院摘要可替代索偿表格之乙部。

注 : 以上索偿例子只供参考。你或须提供额外资料或文件以便处理索偿申请。详情请参阅你的《成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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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你可轻易地使用汇丰保险全方位雇员福利医疗保险计划的服务,汇丰保险设有会员专用的守汇您免费手机应用程式,随时随地查阅会籍详情及递交网上索偿、查阅赔偿进度和搜寻汇丰保险全方位医疗网络医生(如适用)。

備註:
赔偿额将根据主诊医生的最终报告等而计算及保单条款而定。汇丰保险守汇您电子索偿只适用于香港或澳门门诊费用(澳门的电子索偿只能以支票形式作出赔偿)。请保留收据正本,汇丰保险保留权利于索偿完成后3个月内要求递交收据正本以供审阅。

 

免责声明

  1.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之用。有关相关团体医疗保险计划之详尽保障、不保事项及其他条款及细则,请参阅保单条款。
  2. 中、英文之意思如有任何差别,概以英文为准。
  3. 上述团体医疗保险计划均由汇丰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百慕达之有限公司)(「汇丰保险」)承保,汇丰保险已获香港保险业监管局授权及监管,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经营长期保险业务。
  4.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恒生银行」)乃根据保险业条例(香港法例第41 章)注册为汇丰保险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分销人寿保险之保险代理机构。上述团体医疗保险计划均为汇丰保险之产品而非恒生银行之产品,并只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销售。
  5. 对于恒生银行与客户之间因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交易而产生的合资格争议(定义见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职权范围),恒生银行须与客户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此外,有关涉及客户上述保单条款及细则的任何纠纷,将直接由汇丰保险与客户共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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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恒生银行保险合作伙伴更改的特别通知
我们与汇丰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订立的全新医疗保险合作伙伴关系已在2024年11月1日生效,而与保柏(亚洲)有限公司(「保柏」)的保险合作伙伴关系已在2024年10月31日完结。 如果对阁下的保柏团体医疗保单有任何疑问,阁下可在服务时间内致电保柏 (852) 2517 5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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