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自愿医保标准计划

医务卫生局认可的自愿医保标准计划,由汇丰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汇丰保险”)承保

汇丰自愿医保标准计划是什么?

此自愿医保认可标准计划(编号:S00042-01-000-02)可为你提供基本的全球医疗保障,保障额高达每年港币42万,减轻你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

如果你想了解详情或投保,可以前往我们的任何一家分行与保险顾问会面。

主要特点

  • 保证续保至100岁
  • 每个保单年度的可索偿金额都可高达港币42万

提供多方面保障,包括:

  • 入院前或出院后的护理
  • 日间手术前后的门诊护理
  • 本地精神科治疗

即使你在投保时患有没有察觉的疾病,此保单仍会赔偿你的合资格医疗费用[4]

  • 第2至3个保单年度:部分保障
  • 第4个保单年度开始:全数保障

在每个课税年度,你可就为自己和家庭成员缴交的合资格保费申请税务扣减,每名受保人的上限為港币8,000

如果你需要接受治疗,此服务[2]可以助你预约诊症和处理相关的保险文件

保障表

汇丰自愿医保标准计划
每年保障限额

港币42万

终身保障限额


地域范围限制

全球[3]

保证续保

至100岁

病房及膳食
  • 港币750/日
  • 最多180日/保单年度
杂项开支

港币14,000/保单年度

主诊医生巡房费
  • 港币750/日
  • 最多180日/保单年度
专科医生费

港币4,300/保单年度

深切治疗
  • 港币3,500/日
  • 最多25日/保单年度
外科医生费

每项手术,按手术表划分的手术分类:

  • 复杂:港币50,000
  • 大型:港币25,000
  • 中型:港币12,500
  • 小型:港币5,000
麻醉科医生费

外科医生费的35%

手术室费

外科医生费的35%

订明诊断成像检测
  • 港币20,000/保單年度
  • 设30%共同保险
订明非手术癌症治疗

港币80,000/保單年度

入院前或出院后 / 日间手术前后之门诊护理

港币580/每次,港币3,000/保单年度:

  • 住院╱日间手术前最多一次门诊或急症诊症
  • 出院╱日间手术后90日内最多三次跟进门诊
精神科治疗

港币30,000/保單年度

恩恤身故赔偿

港币10,000

产品资料

投保资格

  • 保单持有⼈必须是18岁或以上的恒⽣客⼾
  • 你可为⾃⼰和在保单⽣效时15⽇⾄80岁[6](包括⾸尾岁数)的家庭成员投保

查询自愿医保计划

你可向⾃愿医保计划办事处 (vhis_enquiry@fhb.gov.hk) 查询:

  • 提供⾃愿医保产品的保险公司和相关产品
  • ⾃愿医保计划认可产品的特点
  • 实务守则的要求

你可向保险业监管局 (https://www.ia.org.hk/) 查询:

  • 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般操守问题

请向你的税务/会计顾问或税务局 (https://www.ird.gov.hk/) 查询:

  • 税项扣减事宜

申请索偿

索偿程序

查看程序、所需文件和常见问题。

索偿表格

寻找所需表格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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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1. 资料披露:本计划属医务卫生局认可的自愿医保计划,并由汇丰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汇丰保险”)承保,汇丰保险已获保险业监管局授权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经营,并受其监管。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恒生银行”)为汇丰保险所授权分销本计划的保险代理机构。本计划为汇丰保险而非恒生银行的产品。投保本计划须向汇丰保险支付保费。汇丰保险会向我们就销售上述计划提供佣金和业绩奖金,而我们目前所采取的销售员工花红制度,已包含员工多方面的表现,并非只着重销售金额。对于我们与客户之间因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交易而产生的合资格争议(定义见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职权范围),我们须与客户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然而,对于有关产品的保单条款或质素(核保、索偿和服务)的任何争议应由汇丰保险与客户直接解决。
  2. 以上乃资料摘要,只作参考。有关计划的详尽保障范围、不受保障项目、条款及细则,请参阅合约。相关产品风险,请参阅产品册子。如果中、英文的意思如有任何差别,概以英文为准。
  3. 本计划只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销售,不能诠释为在香港境外提供或出售或游说购买汇丰保险的任何产品的要约、招揽及建议。
  4. 本网页内所提及的税务优惠只适用于香港纳税人。根据自愿医保计划所缴付的全部或其部分合资格保费是否获得税务扣除和实际税务可扣除额及/或可节省的税款将取决于你的个人情况、《税务条例》(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第112章)和税务局的决定。本网页内有关自愿医保计划税务优惠的内容并不构成任何形式的税务意见。我们不会提供税务意见。如你对你的税务状况或税务优惠的内容有任何疑问,应向独立人士寻求专业意见或参阅税务局网页。所有税务条款、法规及/或其诠释均可能被修改,而影响有关的税务优惠包括税务扣除资格。我们没有责任通知你相关法律、法规及/或其诠释的修改,及其可能对你产生的影响。

备注

  1. 汇丰自愿医保标准计划 (编号: S00042)是一份人寿保险计划并非银行存款。本产品由汇丰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汇丰保险”)承保并由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恒生银行”)分销。保单持有人受汇丰保险之信贷风险。以下提及的资料乃保险产品的概要,并不包含保单的完整条款,而该等完整条款载于有关保单文件中。
  2. 医疗礼宾服务并不属于汇丰自愿医保标准计划的保单一部分。详情请参阅医疗礼宾服务条款及细则
  3. 全球是指无地域限制范围。在所选保障地域范围以外产生的认可产品下的合资格费用,只可根据自愿医保标准计划的条款和保障作出赔偿。详情请参阅保单。
  4. “投保前已有病症” 是指受保人于保单签发日或保单生效日(以较早日期为准)前已存在的任何不适、疾病、受伤、生理、心理或医疗状况或机能退化,包括先天性疾病。未知的“投保前已有病症”指保单持有人及/或受保人在投保时不察觉,及理应不察觉的投保前已有病症。汇丰保险将保留申请的最终决定权。有关条款及细则详情,请参阅保单条款。
  5. 每名投保合资格医疗保障计划(获医务卫生局认可之自愿医保计划)的纳税人都可就合资格保费扣税。每年可用作申请税项扣减的保费上限为每名受保人港币8,000。受保人与保单持有人的关系须列载在税务局的《税务条例》(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例第112 章)中”指明亲属”列表上。保费须在课税年度内缴付才符合该课税年度的申请税项扣减资格。税项扣减适用于2019年4月1日起生效的认可产品,不包括其他自选保障。每名纳税人可申请税项扣减的受保人数及/或保单数目不设上限。为同居伴侣、孙子女、同居伴侣的父母/子女购买的保单并不符合税项扣减的资格。
    此网页内有关自愿医保计划税务优惠的内容并不构成任何形式的税务意见。我们不会提供税务意见。如你对你的税务状况有任何疑问,应向独立人士寻求专业意见。
  6. 年龄是指受保人的上一次生日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