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红利 - 分红保险产品

保单红利

分红保险产品

恒生保险有限公司("恒生保险")签发之分红保单为提供保证及非保证利益之人寿保险合约。保证利益包括: 1) 保证身故保障; 2) 保证现金价值;3) 保证年金金额;4) 保证期满金额及5) 储蓄现金。非保证利益包括保单红利(保单红利能否派发及其金额多少乃由"恒生保险"自行厘订)。保单红利(如有)包括以下形式:

  1. 每年红利[1]为"恒生保险"每年宣派的红利。每年红利[1]一经宣派,其金额将不会改变,并将存入你的保单内。
  2. 每月入息[2]将由"恒生保险"每月宣派。每月入息一经宣派,其金额将不会改变,并将存入你的保单内。
  3. 终期红利[3]为一次性红利,于保单期满或指定保单年度前作保单提早终止时宣派 (例如身故、退保等) 。终期红利[3]的金额会视乎其宣派前整段时期的表现以及当时的市场情况而不时改变,实际金额将于派发时才能确定。
  4. 特别红利[4]为一次性红利,于保单期满(如适用)或指定保单年度前作保单提早终止 (例如身故、退保等) (如适用)或保单终止前的特别情况[5] (例如于赔偿总额达至保额的100%)时宣派。特别红利亦可于行使保单价值管理权益[6][7] 或支付任何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保障或部分退保时部分宣派。特别红利[4]的金额会视乎其宣派前整段时期的表现以及当时的市场情况而不时改变,实际金额将于派发时才能确定。


分红保单相对其他保单的主要特点在于保单持有人除了可获派保证利益外,亦可于相关之分红保单表现优于基本水平时,获取额外的红利。相关之分红保单表现越佳,派发之每年红利[1]及/或每月入息[2]及/或终期红利[3]及/或特别红利[4]越多;反之,派送之每年红利[1]及/或每月入息[2]及/或终期红利[3]及/或特别红利[4]亦会减少。

保单红利的理念

注脚

保单持有人透过每年红利[1]、每月入息[2] 、终期红利[3]及特别红利[4]分享人寿保险公司在营运过程中的的财务表现。每年红利[1]、每月入息[2] 、终期红利[3]及特别红利[4]能否派发及其金额多少取决于相关保单的资产投资回报表现,以及其他因素的表现,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续保、营运开支及长期表现之展望(包括经济及非经济因素)。我们会把管理模式相似之保单的表现汇集起来,以厘订派发每年红利[1]、每月入息[2] 、终期红利[3]及特别红利[4]的数额。有关主要风险因素之详情,请参阅产品册子上的"产品风险 – 厘定非保证利益之风险"。

"恒生保险"会就派发给保单持有人的每年红利[1]、每月入息[2] 、终期红利[3]及特别红利[4]水平定期进行检讨。过往的实际表现及管理层对未来长期表现之展望,将与预期水平比较作出评估。倘若出现差异,"恒生保险"将考虑透过调整每年红利[1] 、每月入息[2] 、终期红利[3]及特别红利[4]分配,与保单持有人分享或分担其差异。若长远表现优于预期,实际派发之红利金额将会增加;反之,实际派发之红利金额将会减少。

在考虑调整每年红利[1]、每月入息[2] 、终期红利[3]及特别红利[4]分配时,"恒生保险"会致力采取平稳策略,以维持较稳定的回报,即代表"恒生保险"只会因应某一段期间内实际与预期表现出现显著差幅,或管理层对长远表现的预期有重大的改变时,才会对每年红利[1] 、每月入息[2] 、终期红利[3]及特别红利[4]作出调整。

为确保分红保险产品的保单持有人之间的广泛公平性,"恒生保险"将慎重考虑不同保单组别的经验,务求每组保单持有人将获得最能反映其保单表现的合理回报。"恒生保险"亦已成立一个专责委员会负责检讨保单持有人利益之公平性,并就分红保单及红利厘定的管理提供独立意见。

投资策略

以下为"恒生保险"投资策略之主要目标:

  1. 确保我们可兑现所承诺的保证利益;
  2. 透过非保证红利提供具竞争力的长远回报; 及
  3. 遵照一套既定的风险承受能力机制约束。

分红保单(港元/美元/澳元为保单货币)[8]

分红保单的资产乃按照一套既定的风险承受能力机制慎重地管理及监察。而资产最主要由政府及信贷质素良好并具长远发展前景的企业机构所发出之固定收益资产而组成,当中亦可能包括小部分高收益的固定收益资产以提高回报。我们亦以审慎的策略利用增长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房地产、对冲基金、私募股权以提供长远投资增长的回报。在符合我们的投资政策前提下,我们亦会利用金融衍生工具以有效地管理风险及投资组合。

我们的资产组合适当地分散投资在不同类型的资产,并投资在环球地域市场(主要为美国、欧洲及亚洲包括香港)及行业。固定收益资产的投资以港元、美元及澳元为主以配合相关保单之货币,而增长资产则分散投资于不同货币。

分红保单(人民币为保单货币)[9]

分红保单的资产乃按照一套既定的风险承受能力机制慎重地管理及监察。而资产最主要由固定收益资产(包括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CIBM")之境内债券及人民币离岸市场之离岸债券("CNH")),当中亦可能包括小部分高收益的固定收益资产以提高回报。我们亦以审慎的策略利用增长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房地产、对冲基金、私募股权以提供长远投资增长的回报。在符合我们的投资政策前提下,我们亦会利用金融衍生工具以有效地管理风险及投资组合。然而,人民币结算资产的投资乃受制于有关当局不时实施的相关法律、监管及指引。任何相关法律、监管及指引的转变或会使我们调整投资策略及对其投资表现造成影响。

我们的资产组合适当地分散投资在不同类型的资产,并投资在环球地域市场(主要为美国、欧洲及亚洲包括香港)及行业。固定收益资产的投资以人民币为主以配合相关保单之货币,而增长资产则分散投资于不同货币。

目标资产分配

以下为在当前的长远目标策略下之资产分配:

产品组合[10]

资产种类分配比例 %
固定资产
增长资产
产品组合 1
60%-100%
0%-40%
产品组合 2
70%-100%
0%-30%
产品组合 3
40%-100%
0%-60%

实际比例可能会因市场波动而与上述范围有些微偏差。

实际分配将考虑资产过去的投资表现、当时的市场状况和未来展望,以及保单的保证与非保证利益而定。由于增长资产之投资表现乃厘定非保证利益之重要因素,在一般情况及不受任何投资与营运之限制下,增长资产会被预期分配至较高比例(唯受限于上述之分配比例) ,以有效地达至非保证利益之计划水平。然而,资产组合的管理及投资策略或会因应市场状况及未来展望而作出调整。我们会通知保单持有人相关之调整。

积存息率

保单持有人可选择以现金方式提取每年红利[1]、每月入息[2] 、储蓄现金及/或年金金额[11],或将该等金额存放于"恒生保险"内积存生息(如适用)。

保单持有人可行使保单价值管理权益,以锁定部分净现金价值[6]或保证现金价值及非保证特别红利(如有)[7]至保单价值管理收益结余以积存生息。

保单持有人可以透过书面方式向"恒生保险"提交申请更改预设之身故保障支付选项[12]。如选择每月分期支付方式,任何未付的身故保障之余额会按非保证利率积存生息直至身故保障的全部金额派发予受益人。

积存利率并非保证,并将会在"恒生保险"的酌情权下不时厘定。"恒生保险"将参考投资组合内固定收益资产的回报率、当时的市场情况、固定收益资产回报率的展望,提供积存服务的成本,以及保单持有人选择将该金额积存的可能性等因素,而定期检讨此等积存利率。

"恒生保险"会不时检讨及调整厘定保单红利及积存息率之政策。

  • 你可透过此网站了解过往之分红实现率以作参考,
  • 你亦可透过此网站了解过往之保证及非保证利益之总支付率以作参考。


然而,"恒生保险"过往或现时之表现未必是未来表现的指导。

以下已生效保单之积存利率及/或预期红利已于2024年向上调整。详情请参阅有关调整积存利率及/或红利的常见问题及解答。

  • 「丰盛岁月保」人寿保险计划、「迈步人生保」人寿保险计划、「源源生息」保险计划、「医疗现金保」终身保险计划、超卓「医疗现金保」终身保险计划、「丰盛人生」保险计划、「优游生活」退休保险计划、「危疾现金保」人寿保险计划、「月薪退休保」计划、「灵活入息保」人寿保险计划、「自选入息保」人寿保险计划、「增长入息保」人寿保险计划、「智选入息保」人寿保险计划、「 跃进入息保」人寿保险计划、「悦.享连连」年金人寿保险计划、「迈步人生保」II 人寿保险计划、「爱‧健康」危疾人寿保险计划、「目标入息保」人寿保险计划、「悦.享连连」II年金人寿保险计划、「每月教育基金保」计划、「梦• 赏年年」人寿保险计划、「跃晋」年金人寿保险计划

注脚

备注

  1. 不适用于"传承∙高蓄"人寿保险计划、"享誉人生"人寿保险计划、"伴享人生"人寿保险计划、"爱.生活"危疾人寿保险计划、"传蓄∙飞恒"人寿保险计划、"爱与承"人寿保险计划及"聚息通"人寿保险计划。
  2. 只适用于"聚息通"人寿保险计划。
  3. 只适用于“晋盛”延期年金人寿保险计划及"爱.人生"人寿保险计划。
  4. 只适用于"传承∙高蓄"人寿保险计划、"享誉人生"人寿保险计划、"爱.生活"危疾人寿保险计划、"伴享人生"人寿保险计划、"传蓄∙飞恒"人寿保险计划、"爱与承"人寿保险计划及"聚息通"人寿保险计划。
  5. 只适用于"爱.生活"危疾人寿保险计划。
  6. 只适用于"伴享人生"人寿保险计划。
  7. 只适用于"传承∙高蓄"人寿保险计划、"享誉人生"人寿保险计划、"传蓄∙飞恒"人寿保险计划及"爱与承"人寿保险计划。
  8. 只适用于“晋盛”延期年金人寿保险计划、"爱.人生"人寿保险计划、"爱.生活"危疾人寿保险计划、"伴享人生"人寿保险计划、"传承∙高蓄"人寿保险计划、"享誉人生"人寿保险计划、"传蓄∙飞恒"人寿保险计划、"爱与承"人寿保险计划及"聚息通"人寿保险计划。
  9. 只适用于“晋盛”延期年金人寿保险计划、"传承∙高蓄"人寿保险计划、"传蓄∙飞恒"人寿保险计划、"爱与承"人寿保险计划及"聚息通"人寿保险计划。
  10. 产品组合1指“晋盛”延期年金人寿保险计划、"聚息通"人寿保险计划、"传承∙高蓄"人寿保险计划及"爱.生活"危疾人寿保险计划。产品组合2指"爱.人生"人寿保险计划及"享誉人生"人寿保险计划。产品组合3指"伴享人生"人寿保险计划、"传蓄∙飞恒"人寿保险计划及"爱与承"人寿保险计划。
  11. 只适用于"晋盛"延期年金人寿保险计划。
  12. 只适用于"传承∙高蓄"人寿保险计划、"享誉人生"人寿保险计划、"传蓄∙飞恒"人寿保险计划、"爱与承"人寿保险计划及"聚息通"人寿保险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