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贷款总额为存入客户还款户口的部份贷款额及结余转户申请金额之总和。
ii. 如上述申请之贷款(或部份贷款)获批核,有关款项将以本票或跨行转账(CHATS)形式支付。如有关款项未能以CHATS形式支付,恒生则会以本票形式支付。如以跨行转账(CHATS)形式发放,恒生会在提取贷款日向指定之受益人银行/财务机构发放贷款(或部份贷款)。受益人银行/财务机构可向申请人另行收取本地电汇手续费。如以本票形式发放,恒生会以挂号邮件形式或本港速递公司派送给申请人或由申请人亲临恒生签收。申请人须自行转交给指定之受益人银行/财务机构。
iii. 为确保申请人的申请能尽快获得处理,请提交每个申请结余转户之私人透支/贷款/信用卡户口最近一期之月结单副本。最终结余转户被处理之次序及转账金额将视乎信贷审批结果或有所调整。最终过数日期将视乎个别受益人银行/财务机构的运作及程序而定,申请人需留意上述户口之到期缴款日期。在任何情况下,恒生并不保证贷款会于有关到期缴款日期或之前发放,恒生对于上述户口产生的任何利息/费用或罚款概不负责。
iv. 恒生不接受任何以此贷款作缴付恒生私人分期贷款、私人循环贷款、信用卡或信用透支服务,受益人户口须属港元户口并由申请人单名持有。
v. 倘贷款额不足以全数支付欠负上述受益人银行/财务机构之结欠款项,申请人将负责向有关受益人银行/财务机构支付不足之数额。
备注
方括号1[1]所有实际年利率乃根据银行营运守则所设定之净现值计算方法算。实际年利率是一个参考利率,以年化利率展示出包括银行产品的基本利率及其他费用与收费(如适用)。
方括号2[2] (如适用) 于使用优惠编号时,阁下同意受本行所制定的相关条款及细则约束,并知悉阁下于本行的贷款申请并不涉及第三方利益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