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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險索償程序

申請索償

索償程序 - 了解索償程序詳情及更多相關資訊。

如你使用滙豐保險療卡接受治療,無須索償。

  1. 登記時出示你的醫療卡
  2. 完成治療或出院時於網絡醫療機構準備的賠償文件上簽署

如你未能以滙豐保險醫療卡繳付費用,請先自行繳付然後向滙豐保險申請索償。

        1. 收集所需文件

• 收據正本
• 賬單及正式收據
• 醫生收費單
• 醫療報告
• 轉介信(如有)

        2. 請於完成治療或出院後90日內向滙豐保險遞交已填妥的賠償申請表*及所有所需文件

 
*若賠償申請人入住香港公立醫院(香港醫管局轄下公立醫院之普通病房),出院摘要可替代索償表格之乙部。

註 : 以上索償例子只供參考。你或須提供額外資料或文件以便處理索償申請。詳情請參閱你的《成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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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方便你可輕易地使用滙豐保險全方位僱員福利醫療保險計劃的服務,滙豐保險設有會員專用的守滙您免費手機應用程式,隨時隨地查閱會籍詳情及遞交網上索償 、查閱賠償進度和搜尋滙豐保險全方位醫療網絡醫生(如適用)。

備註:
賠償額將根據主診醫生的最終報告等而計算及保單條款而定。 滙豐保險守滙您電子索償只適用於香港或澳門門診費用(澳門的電子索償只能 以支票形式作出賠償)。請保留收據正本,滙豐保險保留權利於索償完成後3個月內要求遞交收據正本以供審閱。

 

免責聲明

  1. 上述內容僅供參考之用。有關相關團體醫療保險計劃之詳盡保障、不保事項及其他條款及細則,請參閱保單條款。
  2. 中、英文之意思如有任何差別,概以英文為準。
  3. 上述團體醫療保險計劃均由滙豐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註冊成立於百慕達之有限公司)(「滙豐保險」)承保,滙豐保險已獲香港保險業監管局授權及監管,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經營長期保險業務。
  4. 恒生銀行有限公司(「恒生銀行」)乃根據保險業條例(香港法例第41 章)註冊為滙豐保險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分銷人壽保險之保險代理機構。上述團體醫療保險計劃均為滙豐保險之產品而非恒生銀行之產品,並只擬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銷售。
  5. 對於恒生銀行與客戶之間因銷售過程或處理有關交易而產生的合資格爭議(定義見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的金融糾紛調解中心的職權範圍),恒生銀行須與客戶進行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程序;此外,有關涉及客戶上述保單條款及細則的任何糾紛,將直接由滙豐保險與客戶共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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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恒生銀行保險合作夥伴更改的特別通知
我們與滙豐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訂立的全新醫療保險合作夥伴關係已在2024年11月1日生效,而與保柏(亞洲)有限公司(「保柏」)的保險合作夥伴關係已在2024年10月31日完結。 如果對閣下的保柏團體醫療保單有任何疑問,閣下可在服務時間內致電保柏 (852) 2517 5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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