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分基金為主動管理型基金 | |||||||
---|---|---|---|---|---|---|---|
序號 | 成分基金 | 投資經理^ | 基金結構 | 基金描述 | 投資重點 | 風險級數* | 風險級別# |
1. | 強積金保守基金i | 不適用 | 聯接基金 | 貨幣市場基金 – 香港 |
• 100%投資於高評級港元貨幣投資工具 | 1 | 1 |
2. | 環球債券基金 | 不適用 | 聯接基金 | 債券基金 – 環球 |
• 70%至100%投資於定息及浮息債務證券; • 最高30%投資於存款及一般規例准許的其他投資工具 |
2 | 4 |
3. | 保證基金ii, iii, iv | 不適用 | 聯接基金 | 保證基金 | • 0%至50%投資於股票; • 20%至100%投資於債券; • 0%至80%持有現金 |
1 | 3 |
4. | 65歲後基金 | 不適用 | 聯接基金 | 混合資產基金 – 環球 – 股票投資最高佔約25% |
• 15%至25%投資於較高風險資產; • 75%至85%投資於較低風險資產 |
1 | 4 |
5. | 核心累積基金 | 不適用 | 聯接基金 | 混合資產基金 – 環球 – 股票投資最高佔約65% |
• 55%至65%投資於較高風險資產; • 35%至45%投資於較低風險資產 |
3 | 5 |
6. | 平穩基金 | 不適用 | 聯接基金 | 混合資產基金 – 環球 – 股票投資最高佔約45% |
• 55%至85%投資於債務證券、債券及存款; • 15%至45%投資於股票及一般規例准許的其他投資工具 |
2 | 4 |
7. | 均衡基金 | 不適用 | 聯接基金 | 混合資產基金 – 環球 – 股票投資最高佔約85% |
• 55%至85%投資於股票及股票相關投資; • 15%至45%投資於存款、債務證券及一般規例准許的其他投資工具 |
3 | 5 |
8. | 增長基金 | 不適用 | 聯接基金 | 混合資產基金 – 環球 – 股票投資最高佔約100% |
• 70%至100%投資於股票及股票相關投資; • 最高30%投資於存款、債務證券及一般規例准許的其他投資工具 |
4 | 6 |
9. | 環球股票基金 | 不適用 | 聯接基金 | 股票基金 – 環球 |
• 70%至100%投資於股票及股票相關投資; • 最高30%投資於存款、債務證券及一般規例准許的其他投資工具 |
4 | 6 |
10. | 北美股票基金 | 不適用 | 聯接基金 | 股票基金 – 北美 |
• 70%至100%投資於股票及股票相關投資; • 最高30%投資於存款、債務證券及一般規例准許的其他投資工具 |
4 | 6 |
11. | 歐洲股票基金 | 不適用 | 聯接基金 | 股票基金 – 歐洲國家 |
• 70%至100%投資於股票及股票相關投資; • 最高30%投資於存款、債務證券及一般規例准許的其他投資工具 |
4 | 6 |
12. | 亞太股票基金 | 不適用 | 聯接基金 | 股票基金 – 亞太區(日本除外) |
• 70%至100%投資於股票及股票相關投資; • 最高30%投資於存款、債務證券及一般規例准許的其他投資工具 |
4 | 6 |
13. | 中港股票基金 | 不適用 | 聯接基金 | 股票基金 – 中國內地和香港 |
• 70%至100%投資於股票及股票相關投資(其中10%至75%可投資於中國股票及25%至90%可投資於其他在香港上市的股票及╱或大部分收入及╱或資產來自香港的公司所發行的股票); • 最高30%投資於存款、債務證券及一般規例准許的其他投資工具 |
5 | 6 |
14. | 中國股票基金 | 不適用 | 聯接基金 | 股票基金 – 中國內地 |
• 70%至100%投資於股票及股票相關投資; • 最高30%投資於存款、債務證券及一般規例准許的其他投資工具 |
5 | 7 |
成分基金為主要投資於被動管理型基金組合 |
|||||||
序號 | 成分基金 | 投資經理^ | 基金結構 | 基金描述 | 投資重點 | 風險級數* | 風險級別# |
1. | 智優逸均衡基金 |
不適用 | 聯接基金 | 混合資產基金 – 環球 – 股票投資最高佔約80% |
• 60%至80%投資於股票及股票相關投資; • 20%至40%投資於存款、債務證券及一般規例准許的其他投資工具 |
3 | 5 |
成分基金為緊貼指數股票基金 |
|||||||
序號 | 成分基金 | 投資經理^ | 基金結構 | 基金描述 | 投資重點 | 風險級數* | 風險級別# |
1. | 智優逸北美股票追蹤指數基金 | 不適用 | 聯接基金 | 股票基金 – 北美 |
• 最高100%投資於股票 |
4 | 6 |
2. | 智優逸歐洲股票追蹤指數基金 | 不適用 | 聯接基金 | 股票基金 – 歐洲國家 |
• 最高100%投資於股票 |
4 | 6 |
3. | 智優逸亞太股票追蹤指數基金 | 不適用 | 聯接基金 | 股票基金 – 亞太區(日本除外) |
• 最高100%投資於股票 |
4 | 6 |
4. | 恒生中國企業指數基金 | 不適用 | 聯接基金 | 股票基金 – 中國內地 |
• 最高100%投資於股票 | 5 | 7 |
5. | 恒指基金 | 不適用 | 聯接基金 | 股票基金 – 香港 |
• 最高100%投資於股票 | 5 | 7 |
各項成分基金的投資目標及其他詳情,請參閱強積金計劃說明書的第3.4部分「各成分基金的投資政策及其他詳情」。
^ | 由於所有成分基金均為投資於單一核准匯集投資基金或緊貼指數集體投資計劃之聯接基金,在成分基金層面並不需要委任投資經理。各項成分基金的相關核准匯集投資基金或緊貼指數集體投資計劃的投資經理已列於強積金計劃說明書的第2部分「信託人及服務提供機構名錄」中。 |
* | 資料截至2023年6月30日。有關風險級數的詳情,請按此。 |
# | 資料截至2023年6月30日。有關風險級別的詳情,請按此。 風險級別乃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根據《強積金投資基金披露守則》制定, 而該風險級別未有經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檢視或批核。 自成分基金的成立日期至風險級別每季度完結之匯報日的表現期少於三年,風險級別暫未能提供。 |
預設投資策略
「預設投資策略」是一項預先制訂的投資安排,主要為沒有興趣或不打算作出投資選擇的計劃成員而設計,而對於認為適合自身情況的成員來說,「預設投資策略」本身亦可作為一項投資選擇。計劃成員如沒有作出投資選擇,其未來供款及轉移自另一註冊計劃的累算權益將會按照「預設投資策略」來作出投資。
「預設投資策略」透過於不同年齡按照預定配置百分比投資於兩項成分基金(即核心累積基金與65歲後基金),旨在平衡長期風險與回報。「預設投資策略」將會隨著成員年齡增長而自動減少投資於較高風險資產,並相應增加投資於較低風險資產,藉此管理投資風險。
有關「預設投資策略」的詳情,請參閱強積金計劃說明書 。
i. | 強積金保守基金的收費及費用可 (i) 從強積金保守基金資產中扣除或 (ii) 從成員賬戶中扣除基金單位。恒生強積金智選計劃下的強積金保守基金採用方法(i),因此,其單位價格、資產淨值及基金表現已反映收費及費用在內。 |
ii. | 保證基金只投資於由滙豐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提供以保單形式成立的核准匯集投資基金,而有關保證亦由滙豐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提供。因此,你於保證基金的投資(如有)受滙豐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的信貸風險所影響。 保證基金所提供的保證只適用於指定的條件。請參閱強積金計劃說明書第3.4.3(f) 部分「保證特點」中關於保證特點(包括在分期支付累算權益的情況下)及「保證條件」的內容。 |
iii. | 保證條件: • 在下列其中一項情況下,可提取結存: o 終止受僱**; o 到達退休年齡或正常退休日期; o 身故; o 到達提早退休日期; o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o 罹患末期疾病; o 永久離開香港特別行政區;或 o 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一般)規例》(香港法例第485A章)及其後的任何修訂(「一般規例」)第162(1)(c)條提取小額結存。 • 在終止受僱時,將結存轉移至接收結存的計劃(包括現有計劃)** ** 此項條件並不適用於投資於保證基金的個人賬戶(定義見一般規例)或可扣稅自願性供款賬戶的結存。然而,其他「保證條件」仍適用於該個人賬戶或可扣稅自願性供款賬戶持有的累算權益。 |
iv. | 成員的保證基金賬戶結存將於其年滿65歲該年的12月31日具體化(「已具體化款額」)。「已具體化款額」將等同於成員在該年的12月31日以到達退休年齡或正常退休日為由,從保證基金中提取累算權益的情況下,按照強積金計劃說明書的規定計算其可獲得的「實際結存」和「保證結存」中的較高者(「12月31日款額」)。但是,如果「12月31日款額」低於按照強積金計劃說明書的規定計算的成員於65歲生日時的累算權益金額(「65歲生日款額」),則「65歲生日款額」將被視為「已具體化款額」。如果成員在其65歲生日與同年12月31日之間轉出或提取其在保證基金中的部分投資,則「已具體化款額」將為「12月31日款額」和按下列方式按比例計算的「65歲生日款額」中的較高者: (X ╱Y)乘以Z 其中: X:該成員於相關年度12月31日時所持有保證基金的單位(「保證基金的單位」)數量 Y:成員於65歲生日時保證基金的單位數量 Z:成員於65歲生日時「保證結存」和「實際結存」中的較高者 自下個年度的1月1日起,「已具體化款額」將變成「實際結存」。屆時,不會再有任何「保證」適用於「已具體化款額」以及其後投資於保證基金的任何新的供款或轉移資產(「相關款額」)。不過,儘管包括保證費在內的所有費用和收費將繼續適用於「相關款額」,適用於「相關款額」的保證費將隨每月完結後退還給成員(以該月的每日資產淨值計算)。關於分期支付情形下「保證」怎樣運作,請參閱強積金計劃說明書附件1的解說例子。 |
聯絡我們 |
|
![]() |
![]() |
現有恒生強積金客戶 | 透過網上預約於指定的分行與強積金專員會面 |
- 僱主: 2288 6822 | |
- 僱員 / 自僱人士: 2213 2213 | |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僱員: 2269 2269 | |
非現有恒生強積金客戶 | |
- 查詢 / 申請恒生強積金: 2997 28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