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於何時提取強積金

你可於何時提取強積金?

當成員年滿65歲,可選擇提取你的強積金或保留你的強積金在強積金計劃內。

根據法例,成員可基於以下六個情況提前提取你的強積金:

提早退休

罹患末期疾病

永久離開香港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身故

小額結餘

如你基於年滿65歲或到60歲提早退休而提取你的強積金,你可選擇一筆過或分期提取。

法例沒有規定提取強積金的最後限期。作出提取申請前,你應考慮個人需要。如選擇保留全部強積金於強積金戶口內,毋須作出申請,而你的強積金將根據已作出的投資選擇繼續投資於相關成分基金。

提取強積金表格可透過超連結下載:

如有任何關於提取強積金的查詢,請聯絡恒生強積金服務熱線 (852) 2213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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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項

  1. 由恒生銀行有限公司及HSBC Provident Fund Trustee (Hong Kong) Limited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