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住院現金保障
當本附加保障仍然生效時,若受保人不幸因身體受傷、疾病、病症或身體不適2,經註冊醫生證明為需要接受必要的醫療服務而住院,本公司將支付每日住院現金保障予保單持有人。
於本保單的整個保單年期,每保單可獲得最多300日的每日住院現金保障,而每個保單年度的住院日數以 100日為限。當本公司支付每日住院現金賠償達300日後,每日住院現金保障將自動終止。
如在保障地區3列明以外的地區(例如: 中國大陸4)住院,每日住院現金保障將限制為保障金額的50%,每保單可獲得最多30日的每日住院現金保障。
額外住院現金保障
當本附加保障仍然生效時,若合乎每日住院現金保障的支付條件及受保人於住院期間需要入住深切治療病房,本公司將支付額外住院現金保障予保單持有人。
於本保單的整個保單年期,每保單可獲得最多60 日的額外住院現金保障,當i)本公司支付額外住院現金保障達60日後;或ii)當本公司支付每日住院現金賠償達300日後(以較早者為準),本附加保障將自動終止。
如在保障地區3列明以外的地區(例如: 中國大陸4)住院,額外住院現金保障將限制為保障金額的50%,每保單可獲得最多30日的額外住院現金保障。
意外身故保障
如受保人因意外而導致身故,可獲意外身故保障,而此保障相等於基本計劃之已繳總保費的100%(不包括本公司收取的任何利息)。
在下列情況下(以較早者為準),意外身故保障將自動終止(1)當已支付此保障時; 或(2)保單終止、到期、失效、變成無效、取消或退保的當日。於受保人身故時,本保單將告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