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預算」換樓計劃(「換樓計劃」)之最高貸款額*為(i)現有物業價值#之70%*減該物業之按揭貸款尚欠餘額;或(ii)新物業所需的首期金額(一般為物業價值#的30%*)減訂金(最少為物業價值#的10%),兩者以較低者為準。
* 最高貸款額按香港金融管理局最新規定的物業按揭成數/貸款金額上限計算。
# 物業價值為其出售價/購入價或估值價,兩者以較低者為準。
- 換樓計劃之貸款期最長為6個月或截至現有物業之成交日(以較前者為準)。客戶須於貸款期內每月償還利息,並於還款期完結當日清還換樓計劃之本金。
- 若客戶未能於貸款期內完成出售現有物業,恒生銀行有限公司(「恒生」)有權重新釐訂新物業的按揭成數、貸款金額及/或貸款利率,並要求客戶即時清還有關貸款(包括但不限於新做物業的按揭及換樓計劃)或其任何部份。
- 客戶須於恒生提取經換樓計劃購置新物業之按揭貸款,而新購置物業之按揭契類別須為「所有款項按揭契」。
- 換樓計劃只適用於住宅物業及以個人名義申請之按揭計劃及不適用於「居者有其屋」、「租者置其屋計劃」、「按揭保險計劃」、工商用物業、車位按揭及附有任何形式二按之按揭計劃。
- 預先批核服務之申請手續費為港幣1,000元,若客戶根據正式按揭貸款要約信之條款提取貸款,則該申請手續費可獲豁免。
- 預先批核結果有效期為6個月,以發出有條件的貸款條件信的日期起計算。
- 預先批核結果只供參考之用,不應被有條件的視為恒生的正式貸款批核或代表恒生將授予正式貸款批核。恒生將根據現行信貸政策進行批核,客戶的貸款結果以恒生正式批核為準。
- 成功申請預先批核之客戶需於簽署買入新物業及售出現有物業之臨時買賣合約後,作正式按揭貸款申請及補交文件作批核用途。
- 恒生於預先批核貸款時,可能參考信貸資料服務機構所提供有關客戶及其擔保人的信貸報告。若於正式批核按揭貸款時,有關之信貸報告超過其有效期,恒生將要求客戶重新簽署有關同意書作重新批核用途。
- 若客戶之物業現時承按於其他銀行(「承按人」),客戶有責任諮詢承按人及查明其按揭條款。如有需要,客戶須就換樓計劃的物業收益轉讓協議取得承按人的同意。若因任何原因未能取得上述有關承按人之同意(如需要),客戶將承擔所有因而產生之後果及責任,而恒生則無須負上任何責任。
- 有關貸款金額及條件以恒生最終之批核結果為準。
- 恒生保留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上述各項優惠及修訂各項條款及細則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以恒生最終決定為準。有關詳情,請向恒生職員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