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SPECIAL」優惠碼並成功投保「個人意外保障計劃」可享港幣100電子購物禮券。
此計劃保障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私家車而引致死亡或永久性完全傷殘。
此計劃提供因意外引致死亡或永久性傷殘(完全或局部)如失明、失去語言能力及失去一肢等人身意外保險賠償。
此計劃按照實報實銷形式保障投保人因意外受傷所需支付的醫療、手術、住院、脊醫及物理治療費用。
此計劃保障因意外受傷所需支付的跌打治療費用高達港幣1,000元。
此計劃保障因受保人造成他人身體損傷或損毀他人財物的意外,因而須承擔作出賠償的法律責任。
此計劃提供出院後門診服務, 包括醫療覆診、提供第二專業醫療意見、出院後的醫生檢查及職業評估或物理治療。
注: 以上資料只供參考,你可查看承保範圍及保單條款了解更多。
計劃 A |
計劃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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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最高賠償額 (港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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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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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 |
1,000,000 |
永久傷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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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 |
1,000,000 |
公共運輸交通工具或私家車的雙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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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 |
2,000,000 |
意外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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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
20,000 |
跌打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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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
1,000 |
個人責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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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 |
500,000 |
住院後門診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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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索償保費回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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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以上資料只供參考,你可查看承保範圍及保單條款了解更多。
有。受保人的投保年齡需年滿18歲及在70歲以下;至於子女的年齡則為6個月至21歲或年齡為23歲或以下的 全日制學生
(於保單生效日計)
除於海外就讀之學生外,年齡在保單的生效日當日必須在18歲或以上及在70歲以下並長期居於香港之學生,均可申請此計劃。
申請此計劃的投保人並不需要進行驗身。
此計劃提供全日24小時環球個人意外保障,並不設有任何地域或時間限制。但投保人必須為香港居民並永久性地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生活、工作或學習。
如你並非從事紀律部隊或緊急服務 (包括但不限於警察、海關官員、消防員、醫護人員、入境處官員 / 督察和懲教官員 / 督察等)、現役武裝部隊、 離岸石油和天然氣鑽機、 職業運動員、 潛水及相關職業、 船員、飛行員和機組人員、 林業、伐木和鋸木廠、 採礦和提煉、 捕魚 / 水產養殖、建築工人、鐵路工人、 吊船或支架工人、 特技演員、炸藥相關行業、快遞、兩輪車運送,均可申請此計劃。
可以。家庭主婦或退休人士都可以申請此計劃。
受保人不可同時間受保多於1份個人意外保障計劃。如受保人受保多於1份保單:
在任何情況下,任何重複購買的保單會由生效日開始失效,我們也會在不付利息下全數退回已繳交的保費給你。
「保單審閱期」指接獲保單後,投保人仍有15天時間審閱保單細節。若有任何不滿,只需在接獲保單後15天內以書面通知並退回保單,如未有提出索償,該保單即會自動取消,已繳保費,亦可獲全數退回。
不需要,你的保單將自動續保到80歲。
上述情況都屬於此計劃的非受保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