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生活」危疾人壽保險計劃

計劃概述

「愛.生活」危疾人壽保險計劃(「本計劃」)是一份人壽保險計劃並非銀行存款。本計劃由恒生保險有限公司(「恒生保險」)承保。

本計劃涵蓋132種不同階段的疾病保障,並特設「多重嚴重疾病保障」,針對三大嚴重疾病提供額外保障,與你未雨綢繆,攜手應對多次危疾的挑戰,穩步跨過重重難關,重掌人生主導權。

主要特點

本計劃提供132種不同階段的疾病保障(包括60種嚴重疾病、58種早期嚴重疾病及14種嚴重兒童疾病),更特設「多重嚴重疾病保障」,針對三大嚴重疾病(癌症、心臟病及中風)提供額外保障。

當受保人達至受保年齡滿85歲前,已支付之賠償總額達至投保額的100%,在受保人符合生存期下,受保人仍可有多達4次的額外賠償。

於首10個保單年度內,可獲升級保障,金額相等於保額的60%,連同身故保障或嚴重疾病保障同時發放。

讓你安心面對治療,不需擔心因欠繳保費而失去保障,本計劃提供多項豁免保費保障:

  • 嚴重疾病豁免保費保障: 當已支付之賠償總額達保額的100%後,將會豁免基本計劃餘下所有保費
  • 早期嚴重疾病或嚴重兒童疾病豁免保費保障: 發放早期嚴重疾病保障或嚴重兒童疾病保障後,可獲豁免12個月保費
  • 傷殘豁免保費保障: 如受保人傷殘,可獲豁免於傷殘期間保單到期所需繳付之保費(適用於受保人投保時的受保年齡為18歲或以上)
  • 付款人保障: 如付款人身故或傷殘,可豁免身故後或傷殘期間保單到期所需繳付之保費(適用於受保人投保時的受保年齡為17歲或以下)

身故賠償

本計劃為你提供人壽保障,假若受保人於保單生效期間不幸身故,指定的受益人可獲發身故賠償。

恩恤身故保障

本計劃將會額外發放恩恤身故保障,相等於5%保額 ,讓指定的受益人獲得即時財務支援。

本計劃提供保證現金價值及非保證的特別紅利,有助積存財富。除了危疾保障外,還可視為另一份家庭儲備,為你提供長遠支援。

你可按自身情況選擇5、10、15或20年的保費供款年期。不論保費供款年期長短,保障亦將生效至受保人年齡99歲。

保費供款年期
受保人投保時的受保年齡
保障年期
5 年
90日至 65歲
於受保人受保年齡99歲時完結
10 年
90日至 60歲
15 年
90日至 55歲
20 年
90日至 50歲

備註: 請參閱產品之產品小冊子以了解詳盡條款、細則及不受保項目。並請參閱保單分紅說明以了解保單紅利的理念、投資策略及過往之紅利派發實現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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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腳

其他注意事項

  1. 「愛.生活」危疾人壽保險計劃(「本計劃」)由恒生保險有限公司承保。恒生保險有限公司已獲香港保險業監管局授權經營並受其監管,恒生銀行有限公司 (「恒生銀行」)為恒生保險有限公司之授權保險代理商,而有關產品乃恒生保險有限公司而非恒生銀行的產品。
  2. 如閣下於銷售過程或處理有關保險產品交易時與恒生銀行產生合資格爭議(定義見有關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的金融糾紛調解的中心職權範圍),恒生銀行將與閣下進行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程序;然而,對於有關保險產品的合約條款的任何爭議,則請閣下與恒生保險有限公司直接解決。
  3. 以上乃資料摘要,僅供參考之用。有關本計劃之詳盡條款、規定及不保事項,概以有關保單為準。
  4. 閣下明白本計劃由恒生保險有限公司所承保,閣下投保本計劃須向恒生保險有限公司支付保費,而保費當中已包含了本計劃之各種費用如保險成本(如根據受保人之性別及年齡等有關因素所影響之死亡率以釐定之身故保障成本)及保單行政費用等。閣下亦明瞭恒生保險有限公司會向恒生銀行就銷售本計劃提供佣金及業績獎金,而恒生銀行目前所採用之銷售員工花紅制度,已包含員工多方面之表現,並非只著重銷售金額。
  5. 請參閱產品之產品小冊子以了解詳盡條款、細則及不受保項目。並請參閱分紅保單說明以了解保單紅利的理念、投資策略及過往之紅利派發實現率。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