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

董事會在審慎有效的控制框架下發揮領導作用。董事會恪守高標準的誠信及道德規範,肩負著促進長期業務可持續發展及為持份者創造可持續價值的集體責任。

 

董事會的職責載於其職權範圍內保留的關鍵事項表。採用事項表是為了明確董事會與高層管理人員之間的職責分工。保留給董事會考慮和決定的關鍵事項包括:

 

企業策略/收購/出售:

策略計劃及目標

企業文化、價值觀及標準

重要政策及計劃及其後之修訂

超逾規定限額之收購、出售及購買事項

 

企業管治/可持續發展/董事會及高層管理人員之組成:

企業管治及薪酬之政策、常規及披露

環境、社會及管治(「ESG」)/氣候策略及相關監管框架及氣候相關的風險策略

高層管理人員之委任及監督,董事會及高層管理人員之繼任計劃

 

風險及合規:

風險偏好聲明及風險承受狀況

內部監控及風險管理

舉報政策及監察機制

 

財務/稽核:

財務資源預算及業績目標

資本計劃及管理

年度及中期財務報告

有效之稽核功能

 

董事會的權力受相關法律、法規、監管標準以及董事會職權範圍和本行《章程細則》的制約,上述均可於本行網站 (www.hangseng.com/zh-hk/about-us/corporate-governance/) 上查閱。

 

董事長及行政總裁

本行董事長與行政總裁之角色兩者獨立分明,分工亦有清楚界定。董事長為獨立非執行董事(「獨立非執行董事」),負責領導董事會,確保董事會有效運作。董事長亦會確保董事會本着穩健及符合本行最佳利益的原則的情況下作出決定。行政總裁為執行董事(「執行董事」),負責管理本行的日常營運。彼等各自之職責已詳列於董事會職權範圍,可於本行網站 (www.hangseng.com/zh-hk/about-us/corporate-governance/) 查閱。

 

本行董事長、行政總裁以及其他董事之間並無任何財務、業務、家屬、重大或其他相關的關係。

 

董事會會議程序

董事會每年召開約六次會議,而每季則不少於一次,高於《企業管治守則》規定的董事會會議最低次數。如有需要,將另行召開董事會會議或由董事會授權成立之董事委員會會議,以討論和批准特定事項。各董事委員會亦會在年內定期舉行會議。

 

為方便董事提前規劃日程,董事會於每年年底前向全體董事提供下年度召開常規董事會及董事委員會會議之時間表和日曆。為鼓勵董事參與和投入,董事會和董事委員會會議的所有既定議程也在前一年年底前提供予董事,供其提前審閱及提出意見。

 

會議通知將在每次董事會和董事委員會常規會議前最少 14 天發送予全體董事。董事會和董事委員會會議的議程草擬本在每次會議前最少三週發送予全體董事,以便董事有機會將任何其他事項納入議程。常規會議的議程和會議文件最少在預定日期前七天透過電子董事會應用程式發送,臨時會議則在議定的時間發送。董事會和董事委員會的會議紀錄草擬本在會後盡快傳閱以供董事發表意見。董事會會議紀錄由公司秘書保存,該等紀錄應對董事會所考慮事項及達致決定作詳細記錄,包括董事提出之任何關注或觀點。各董事有權查閱該等紀錄。高層管理人員和其他部門主管會在年內應邀向董事會簡介營運方面的議題,並與董事會進行公開而深入的討論。

 

董事長每年最少一次於執行董事及高層管理人員避席之情況下與獨立非執行董事會面,以便各獨立非執行董事坦誠地討論有關本行之事宜。董事長也定期與其他董事聚會,在執行董事避席的情況下,以非正式的方式審議問題。審核委員會和風險委員會每年在執行董事和高層管理人員避席的情況下,與外聘核數師及稽核主管舉行兩次聯合獨立閉門會議,而風險委員會則每年與風險監控及合規總監在執行董事及高層管理人員避席下舉行獨立閉門會議。人力資源總監每年舉辦董事會與本行主要業務與職能部門的人才分享會。上述種種反映本行在支持多元性人才繼任安排以接替高層行政人員職位方面不懈努力。

 

董事會透過各種途徑與金管局保持定期溝通。2024年11月,董事會與金管局會面,就金管局對本行的監管評估及銀行業整體的監管重點交流意見,並了解最新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