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強積金 人人都想慳税,唔通人人都慳到稅? 作出可扣税自願性供款,有機會節省個人入息税*^及賺取紅利單位回贈*! 了解詳情 *投資涉及風險。受條款及細則約束 ^實際可節省的税款因人而異

僱主行政指南

重要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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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恒生強積金智選計劃為強制性公積金計劃。
  2. 在作出投資選擇或投資「預設投資策略」前,你必須衡量個人可承受風險的程度及財政狀況。請注意「預設投資策略成分基金」(核心累積基金與65歲後基金)、「預設投資策略」或某一項成分基金未必適合你,而「預設投資策略成分基金」或某一項成分基金的風險級數與你的風險取向或出現風險錯配的情況(組合的風險或高於你的風險取向)。如你就「預設投資策略」或某一項成分基金是否適合你(包括是否符合你的投資目標)而有任何疑問,請徵詢財務及╱或專業人士的意見,並因應你的個人狀況而作出最適合你的投資決定。
  3. 你應注意「預設投資策略」的實施或對你的強積金投資及累算權益有影響。如你有任何疑問關於實施「預設投資策略」對你的影響,我們建議你可向信託人查詢。
  4. 保證基金只投資於由滙豐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提供以保單形式成立的核准匯集投資基金,而有關保證亦由滙豐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提供。因此,你於保證基金的投資(如有)受滙豐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的信貸風險所影響。有關詳情,請參閱強積金計劃說明書的第4部分「風險」中關於信貸風險的內容。
  5. 保證基金所提供的保證只適用於指定的條件。請參閱強積金計劃說明書的第3.4.3(f)部分「保證特點」中關於保證特點(包括在分期支付累算權益的情況下)及「保證條件」的內容。
  6. 強積金的權益、自願性供款的權益及可扣稅自願性供款的權益,可在成員年滿65歲之日或者於其年滿60歲之日或之後提早退休時所支付。成員可選擇(在信託人不被《強積金條例》或一般規例禁止的範圍內所訂定的形式、條款和條件)整筆支付或分期支付。有關詳情,請參閱強積金計劃說明書的第6.7(c)部分「支付強積金的權益、自願性供款的權益及可扣稅自願性供款的權益」。
  7. 你應該參閱強積金計劃說明書,而不應只根據這頁面的資料作出投資。
  8. 投資涉及風險。往績不能作為未來表現的指標。金融工具(尤其是股票及股份)之價值及任何來自此類金融工具之收入均可跌可升。有關詳情,包括產品特點及所涉及的風險,請參閱強積金計劃說明書
  9. 重要 – 如你對強積金計劃說明書所載內容的含意或所引致的影響有任何疑問,請徵詢獨立專業人士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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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行政指南
本行政指南所提供的資料旨在協助僱主熟識恒生強積金智選計劃的一般行政處理及相關強積金表格。

本行政指南所載資料乃參考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強積金條例」)、其他生效的法例/規例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發出的指引,而在此提供的所有資料僅作為一般參考。詳情以強積金條例、相關的法例/規例條文、積金局的指引或公布為準。本行政指南不可視為或依賴作為有法律性的意見或取代強積金條例、有關的法例/規例,以及積金局發出的指引。詳情請參閱強積金條例、有關的法例/規例,以及積金局發出的指引。如有任何疑問,請諮詢獨立專業意見。 

本行政指南將會隨時更新而不會作出任何通知。資料將會於切實可行情況下,參考恒生強積金智選計劃的行政處理及相關強積金表格之變動,以及強積金法例及由積金局發出的指引而更新。

資料由恒生強積金行政管理人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提供。
版本:2019年7月

由恒生銀行有限公司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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